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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意擔任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清水區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教職員同仁,敬請於本(115)年5月1日前至人事室登記

一、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數,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。

二、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,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1030日中選人字第11200260751號令訂定發布「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」所定標準支給,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,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3,700元、主任監察員3,050元、管理員為2,4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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