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請本校教職員同仁申請公(差)務必檢齊公文及簽核紀錄,並完全依承辦行政同仁簽准之公假起訖時間(內已含交通路程時間)填寫,詳如宣導附件

一、假單應檢附附件及填寫方式宣導如附件。

二、敬請各位同仁自115223日起,依宣導流程於本校差勤系統申請公()假、寒暑假期間非因公出國,檢附附件及填寫。如附件未齊全,或起訖日期時間有誤,將於差勤系統退回。

三、退回之假單將顯示於【流程系統】->【流程簽核】->【退回文件匣】頁籤,請同仁自行前往查閱。

四、被送到退回文件匣的假卡等同作癈,若要請假需重新填寫一張假單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