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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114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,請查照說明。

說明:
一、 依據法務部「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」與本府辦理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。
二、 旨揭宣導海報電子檔案置於本府人權教育專區(路徑:市府首頁\熱門公告\政府公開資訊\人權教育專區。網址:https://www.legal.taichung.gov.tw/3199607/post),供各機關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使用。
三、 檢附旨揭宣導海報電子檔(如附件),請惠予置於貴管網站或公佈欄等協助宣導,讓民眾及學生廣為知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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