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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水紫雲巖 第四十七屆『觀音盃』臺中市中小學美術寫生比賽

有意報名請洽學務處訓育組,協助報名。

清水紫雲巖 第四十七屆『觀音盃』臺中市中小學美術寫生比賽辦法
一、宗 旨:慶祝觀音佛祖佛誕,並提倡美術教育陶冶學生情操,推展中華文化復興運動。 二、主辦單位: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。 三、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、清水區公所 四、協辦單位:臺中市兒童美術教育學會、清水義勇消防隊、臺中市清水生活美學協會、牛罵頭畫會。 五、參加資格:凡本市內之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、幼稚班、在學學生均可參加。 六、比賽組別:幼稚班組、國小一年級組、國小二年級組、國小三年級組、國小四年級組 國小五年級組、國小六年級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。 七、報名日期:114年9月5日起至9月25日截止。 地 點:紫雲巖管理委員會(清水區大街路206號 電話:04-26225500)。 報 名 表:如附件(請用本報名表由指導老師填寫,學校代報名。指導老師請填寫就讀學校老師姓名)。 八、比賽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: 1. 時間:民國114年10月4日(星期六)上午09:00~12:00(上午八時開始報到 )。 2. 地點:紫雲巖管理委員會(清水區大街路206號)。 3. 畫題:分各年級當場抽籤公佈(不按題目畫作者不予評審)。 4. 比賽用紙由本會提供(無大會本年度印信者無效,畫具自備、水彩、粉臘筆、水墨等均可)。 九、評審方式:由本委員會聘請兒童美術教育家、畫家等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。 1. 評審委員名單當場公佈。 2. 當日下午二時起在文化大樓二樓藝文活動中心評選,歡迎現場參觀。 3. 比賽成績當日公佈。 十、獎勵:比賽結果由臺中市政府或本巖發給獎狀(指導老師、學生亦同)外,委員會另發給獎品如左: 第一名:(觀音獎)各組一名,頒發獎金捌仟元、獎盃及獎狀各乙份。 第二名:(特優獎)各組二名,頒發獎金伍仟元、獎盃及獎狀各乙份。 第三名:(優選獎)各組三名,頒發獎金叁仟元、獎盃及獎狀各乙份。 第四名:各組六名,每名頒發獎狀及獎品。 佳作獎 : 各組視參加人數決定名額,各頒發獎狀及獎品。 入選獎:各組視參加人數決定名額,各頒發獎狀及獎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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