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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水紫雲巖第四十七屆觀音盃全國書法比賽辦法

有意報名請洽學務處訓育組,協助報名。

一、 宗 旨:為觀世音菩薩佛誕暨宏揚中華文化,提倡書法教育,培育藝文人才,特舉辦本比賽。 二、 主辦單位: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三、 承辦單位:臺中縣書法教育學會 四、 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、清水區公所 五、 協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、高雄市政府、新北市政府、臺南市政府、各縣市政府 六、 比賽資格:凡中華民國居民得參加社會組,年滿六十歲者參加社會長青組,其餘各組為在學學生。 七、 比賽組別: (一)社會長青組 (四)國中組 (七)國小四年級組 比賽時間、地點及注意事項: (一)初賽: (二)社會組 (五)國小低年級組 (八)國小五年級組 (三) 高中大專組 (六)國小三年級組 (九)國小六年級組 1. 收件時間: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截止。(郵戳為憑)。 2. 收件地點:臺中市清水區大街路二Ο六號;電話:(04) 2622-5500 2623-5500。 3. 字 體:不拘。國小低年級1.2.3年級 (14個字)、國小高年級4.5.6年級、國中(28 個字)。 4. 題 目:以倫理道德、敦品勵學、心靈改革等有關之銘言、佳句為主。 5. 用紙及規格:自備棉紙或宣紙書寫,落款需寫校名、年級、姓名。 國小、國中用四開(橫34Cm直69Cm);高中職、大專及社會組、長青組用1/2之宣紙,由右至左、直書,末行小字落款需寫校名及年級姓名,作品背面浮貼送件表。 6. 初賽各組錄取五十名,另行通知參加複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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