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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「國宅貸款、89年度(含)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、94年度(含)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及勞工住宅貸款」,自113年3月27日起利率調整案

詳如附件,請參閱。

內政部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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