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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公告-學習帳號使用規範

說明:
一、依據資網中心111年5月17日每月例行工作會議決議事項暨本局111年5月30日第041110043054號奉准簽案辦理。
二、因應Google官方服務政策調整,資網中心於Google所建置st 網域使用帳號(*@st.tc.edu.tw,下稱學習帳號)須訂定相關 規範,俾利提升學習帳號之服務內容、空間容量、資通安全 與使用期限等管理效能,並維持校園OpenID 帳號服務與貴 校師生線上學習的便利性。
三、旨揭學習帳號之服務對象包含下列3類(未含幼兒園):
(一)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且於本局教育服務網(https://service.tc.edu.tw/)註冊取得公務帳號(電子郵件為:公務帳號@tc.edu.tw,於Google屬tc網域)之教師與職員。
(二)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且已與本局國中小雲端校務系統連通之 學生。
(三)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未與本局國中小雲端校務系統 連通,但每學期造冊上傳全校學生名單之學生。
四、旨案暫訂教師與職員學習帳號空間容量上限30G、學生上限 20G,奉准延至111年6月22日正式實施;學習帳號系統管理員已於日前針對容量空間超限使用者寄發信件(附件2),倘逾期後帳號儲存空間仍超過限制,系統會禁止使用者建立Google文件、試算表和簡報,其他服務品質也會降低。
五、前揭公務帳號使用Google服務,其管理依據、使用範圍、使用期限、空間容量及停權申復,準用旨揭使用規範。
六、審酌案涉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之資料維護權責,為避免帳號 被停權、收回或刪除,造成雲端儲存資料損失,建請切實宣達旨案,以維個人權益。
七、另考量貴校教職員因公務與教學所需,倘欲更多雲端儲存空間,建請協助下列事項:
(一)請鼓勵其申請使用教育部等級(跨縣市)之Google帳號(*@go.edu.tw),線上申請網址:https://go.k12cc.tw/。
(二)就貴校所申請免費Google服務教育版(GoogleWorkspace for Education)雲端儲存空間,妥予規畫與容納。

附件一

附件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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