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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115學年度原住民族語傳統歌謠比賽實施計畫

一、 依據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。
二、 旨揭比賽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 承辦單位:本市和平區中坑國民小學(以下稱中坑國小)。
(二) 比賽日期及地點:115年12月19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起,於本市潭子區潭陽國小辦理(潭子區潭陽路19號)。
(三) 參加對象:
1、 獨唱組:各組每校以2人為限。
(1) 國小低年級組:本市國小一至三年級。
(2) 國小高年級組:本市國小四至六年級。
(3) 國中組:本市國中一至三年級。
(4) 社會組:本市高級中等(含)以上學校學生、教師、原住民族語老師、 家長、社會人士。
2、 團體組:以校為單位(最少5人以上),每校2隊為限,非原住民重點學校得跨校組隊報名。
(1) 國小團體組。
(2) 國中團體組。
3、 重唱混合組:每隊2至4人。本市學生(國中、國小學生不得單獨報名此項)、本市教師、原住民族語老師、家長、社會人士。
三、 報名方式:請於115年10月23日(星期五)下午4時前填列報名表及參賽歌曲表,另檢附以下資料:
(一) 本市國民中小學參賽學生,請檢附在學證明。
(二) 非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之參賽者,請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(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)。
(三) 上述資料以紙本掛號郵寄至承辦學校中坑國小(信件註明「報名115學年度原住民族語傳統歌謠比賽」),另請E-mail報名資料(word檔及掃瞄pdf檔)及在學證明或身分證明文件(核章版掃瞄pdf檔)至gumi723@st.tc.edu.tw,以利彙整報名資料。
四、 旨案訂於115年11月16日(星期一)上午9時於中坑國小辦理競賽出場順序抽籤,將由承辦學校進行電腦抽籤,屆時請參賽學校本權責派員出席觀看,抽定後不得異議,抽籤完畢後將召開領隊會議,並於是日下午4時前於教育局網站公告出場順序。
五、 115學年度實施計畫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 比賽倘使用不符原住民族傳統樂器定義之樂器,扣平均分數3分。
(二) 本比賽不設指揮,另比賽進行期間,禁止對臺上參賽者進行各類指導或提醒。
六、 比賽相關注意事項:
(一) 比賽以清唱或使用原住民族傳統樂器伴奏均可(伴奏以1人為限,不計入參賽人數)。
(二) 比賽當天參賽隊伍人數若不符各組別人數限制,列為表演賽不列入成績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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