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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115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

一、 依據臺中市防災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辦理。

二、 本案相關事項如下:

(一) 報名方式:請備妥表件,註明「115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」,以郵寄方式或逕送本局學生事務室彙辦(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,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何鈺雯老師收)。

(二) 繳交表件:

1、 報名表1份。

2、 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1份。

3、 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黏貼於遴選報名表。

(三) 報名期限: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(星期二)止。

(四) 遴選與公告:115年7月2日(星期四)上午11時,於后里國中進行書面審查,由總召組成遴選小組負責審查工作,具特殊條件者優先錄取,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(www.tc.edu.tw)。

三、 檢附「臺中市115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甄選簡章」、續任輔導員報名表、新進輔導員報名表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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