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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選用教科用書事宜,請依相關規定辦理

說明:

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4月23日中市教小字第1150034232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請各領域教師確依相關規定及附件說明進行教科書選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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