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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115 年「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」說明

計畫收案對象條件:

(一) 健康風險因子:

1.目前有吸菸或喝酒者。

2.多胞胎(經評估有收案需求者)。

3.確診為妊娠高血壓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、新住民。

4.確診為妊娠糖尿病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、新住民。

(二) 社會經濟危險因子:

1.未滿 20 歲。

2.低/中低收入戶。

3.受家暴未定期產檢個案。

(三) 現居於山地原住民鄉及非離島縣市離島地區(琉球鄉、綠島鄉及蘭嶼 鄉)之孕產婦。

(四) 孕期全程未做產檢者。

(五) 其他: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婦幼發展局視轄內需求調整之服務對象(如 心理衛生問題、藥物濫用族群、新住民或身心障礙等)。

計畫服務內容:

(一) 提供孕期至產後 6 週之衛教諮詢、關懷追蹤(面對面諮詢、電話訪 視、視訊訪視或到宅訪視)及資源轉介服務。

(二) 針對未滿 20 歲、受家暴未定期產檢之個案,及孕期全程未做產檢者 延長追蹤關懷至產後 6 個月。

(三) 關懷重點項目包含是否定期產檢、避孕、危險因子戒治等衛教,並針 對有社福需求者,提供相關社福資源資訊或協助轉介相關社政單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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