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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函轉農業部辦理114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, 自113年12月30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受理各方推薦,請 查照轉知。

主旨:函轉農業部辦理114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, 自113年12月30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受理各方推薦,請 查照轉知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府114年1月7日府授農林字第1130383174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提升林業及保育工作者之工作士氣、獎勵對林業及保育 有特殊貢獻人士,農業部依據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彰林 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要點」(內容涉及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與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,自112年 8月1日起,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承接辦 理)規定辦理114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遴選,敬請 學校依上揭要點規定踴躍推薦(推薦名額無限制),推薦 時應經當事人同意。

三、農業部受理推薦期間自113年12月30日起至114年2月14日 止,推薦方式如下(請擇一),另相關事蹟證明文件如涉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,應依法刪除相關資訊以避外流:

(一)線上推薦:填寫線上表單(https://url.forest.gov.tw /FA114)。

(二)電子郵件寄送:推薦書填寫完成後,請併同已簽章及用 印之文件掃描檔、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份,寄至電 子信箱:coa.tfb23@gmail.com,主旨請載明「推薦114 年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」。

(三)書面寄件:推薦書填寫完成後,請併同已簽章及用印之 文件掃描檔、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式2份,寄至農 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(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 路一段2號),註明「推薦114年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 士」以憑辦理。

四、檢附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 拔要點」、「114年度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 推薦須知」及「114年度「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 人士」推薦書(空白)」各1份,電子檔請至雲端 (https://url.forest.gov.tw/download)下載使用。

附件1

附件2

附件3

附件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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