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本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。 二、 旨案相關事項如下: (一) 113學年度各領域/議題輔導小組新聘輔導員遴選資格及條件、員額及報名方式,請詳閱附件。 (二) 報名期程:自113年3月29日(星期五)起至113年4月26日(星期五)止(以郵戳為憑)。 (三) 報名方式:請填妥簡章附件3「113學年度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遴聘輔導員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」及附件4遴選報名表,逕送各領域/議題輔導小組召集校長學校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