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113年度志工召募服務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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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113年度志工召募服務計畫 為鼓勵社會大眾投入家庭教育志願服務工作,發揚公民參與精神,協助本市推展各項家庭教育工作,特辦理活動推廣志工召募。 |
| 召募資訊如下: |
| (一) | 召募志工類別:活動推廣志工。 |
| (二) | 服務內容:進行繪本帶領、桌遊、親子活動、設攤宣導等家庭教育相關活動。 |
| (三) | 年滿18歲,高中職以上畢業,對家庭教育推廣有興趣及熱忱者。 |
| (四) |
即日起至113年4月8日(星期一)止,備妥相關資料,紙本逕寄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(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),詳情請參閱計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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