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辦時間: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。
二、申辦地點: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各地營業窗口(不含特約門市)。
三、適用對象及相關規定: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及其眷屬 (限一等親),並須使用本府統一編號52014700辦理。
四、檢附專案內容資料1份。
市府函
附件1
附件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