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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本市111學年度辯論比賽實施計畫

說明:    
一、    依據本市111學年度辯論比賽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    報名日期與方式:
(一)    各組一律採網路報名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8bAz3Urn2wqKcNSF6,可由光正國中網站首頁連結)自112年2月13 日(星期一)至3月3日(星期五)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    書面報名表逐級核章後連同每位選手的錄音錄影授權書 於112年3月3日(星期五)前寄至「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學務處」(41279臺中市大里區鳳凰路68號),信封請註明「辯論比賽報名表」。
(三)    報名完成後參賽名單可更動乙次,更動之書面報名表連同每位選手的錄音錄影授權書須於112年3月8日(星期三)前送達光正國中,逾期不予受理。
(四)    網路報名與郵寄之書面報名表資料如有不同,以書面報名 表為主。
(五)    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學務處蔡佩勤 主任(04-24911599轉301)。
三、    領隊研習會議時間:112年3月8日(星期三)下午2時假市立光 正國中辦理。
四、    比賽時間及地點:112年4月8日(星期六)、112年4月9日( 星 期日)假市立光正國中辦理。
五、    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(COVID-19)疫情,請所有參與 人員配合本局訂定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護措施,於賽前填妥 參賽人員防疫紀錄表,於報到時繳交表單(詳見實施計畫附件六、七)。

 

附件:本市111學年度辯論比賽實施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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